当前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规划计划>>土地利用规划
 
太仆寺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9—2020年)
来源:太旗国土资源局 | 发布时间:2015-10-22 | 【关闭】
  

  

   

  太仆寺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92020年)工作报告

  太仆寺旗人民政府

  一一年七月

  

  

  

  

    

  一、指导思想... 1

  二、规划编制的目的... 1

  三、规划的原则和依据... 2

  (一)规划的原则... 2

  (二)规划的依据... 3

  四、主要任务... 6

  (一)切实保护耕地... 7

  (二)形成城乡区域统筹的土地利用格局... 7

  (三)控制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规模,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 7

  (四)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建设... 8

  (五)完善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8

  五、规划期限与范围... 8

  六、主要技术思路及步骤... 8

  (一)主要技术思路... 8

  (二)技术方法... 10

  (三)技术步骤... 12

  七、工作程序与内容... 13

  (一)前期工作... 13

  (二)编制规划大纲及说... 14

  (三)协调论证和修改完善... 14

  (四)规划文本的编制与报批... 15

  八、组织与分工... 15

  (一)组织领导... 15

  (二)技术分工... 16

  九、工作进展情况... 16

  (一)准备工作阶段(20097—8月)... 16

  (二)规划修编前期工作阶段(20098—20099月)... 16

  (三)规划大纲编制阶段(20099—200912月)... 17

  (四)规划文本及说明编制阶段(20107—201012月)... 18

  十、主要成果... 18

  (一)文字报告... 18

  (二)必备规划图件... 19

  (三)电子成果... 19

  十一、工作经验及建议... 20

  (一)工作体会... 20

  (二)相关建议... 21

  

  

  根据国办发[2004]28号、国办发[2005] 32号、国土资发[2004]133 号、国土资发[2005] 32号文、国土资发[2005]182号文、国土资厅发[2009]43号令、国土资厅发[2009]51号文和内国土资发[2009]25号文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太仆寺旗土地资源利用现状,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的理念出发,在太仆寺旗政府的统一组织、指导和协调下,积极稳妥地做好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工作。该工作自20098月初开始部署,至201012月底完成,历时18个月。总结有关组织工作,汇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执行“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坚持以人为本的发展观,以服务于太仆寺旗经济建设为根本出发点,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原则,妥善处理好社会经济发展与资源保护、整体与局部、长远与当前的关系,全面落实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大力提高土地生产率,促进土地集约利用和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优化配置,提高土地资源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

  二、规划编制的目的

  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是为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需要;是有序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程度,建设节约型社会的重要措施;是加强宏观调控,促进宏观经济平稳运行,发挥市场配置土地资源基础性作用的重要手段;是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切实保护耕地,调控建设用地总量和布局,保护土地生态环境的重要依据。

  通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编,合理调控各业各类用地总量、结构、布局和时序,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强区域调控和管制,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统筹安排城镇和农村建设,促进形成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的发展新格局,为国民经济和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提供土地保障。

  三、规划的原则和依据

  (一)规划的原则

  1、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原则

  立足于保障太仆寺旗粮食安全,并为自治区乃至全国粮食生产与粮食安全做出贡献,强化对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保护,并且由单纯的数量保护向数量和质量保护并重转变。非农建设用地优先考虑利用其他土地和其他农用地,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

  2、转变土地利用方式,促进经济发展方式根本转变的原则

  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要求,把集约节约用地作为各项建设必须遵循的基本方针,加快各业各类用地由外延扩张向内涵挖潜、由粗放低效向集约高效转变,防止用地浪费,增强土地资源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

  3、统筹各业各类土地利用,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原则

  按照各乡(镇、苏木)的资源禀赋差异和社会经济发展特点,合理安排农用地、建设用地、生态用地等,协调各业各类用地矛盾,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引导人口、产业和生产要素跨区域合理流动,促进全旗土地资源利用和产业布局新格局的形成。

  4、强化规划实施保障,提高土地参与宏观调控能力的原则

  按照加强和改进宏观调控的要求,强化土地利用规划制度建设,有效发挥市场在土地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创新规划实施机制,落实规划实施共同责任,保障规划有效实施。

  5、民主决策和公众参与的原则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过程中,强化规划修编部门协调和配合,成立有广泛代表性的规划专家咨询委员会,建立规划专家评审制度,加强咨询、论证和评估,对土地利用重大问题的决策,要广泛听取相关部门和公众的意见。

  (二)规划的依据

  1、有关法律、法规、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6)《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7)《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9)《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查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43号);

  10)《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的通知》(中发[1997]11号);

  11)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耕地保护促进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土资发[2000]408号);

  12)国土资源部《关于认真做好土地整理开发规划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2]57号);

  13)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发[2002]139号);

  14)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2]189号);

  15)《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

  16)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价和修编前期调研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133号);

  17)《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意见的通知〉的通知》(国办发[2005]32号);

  18)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中四查清、四对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05]182号);

  19)《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划基数转换与各类用地布局指导意见﹙试行﹚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10号);

  20)《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51号);

  21)《国土资源部关于在保增长保红线行动中做好扩大内需项目用地规划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电发[2009]48号);

  22)《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做好〈土地利用规划〉审查工作的通知》(国林办字[2009]62号);

  23)《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实施意见》(内政发[2008]110号);

  24)《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家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实施意见》(内政发[2009]40号);

  26)国土资源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内国土资字[2009]354号);

  27)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盟市旗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的通知》(内国土资发[2009]25号);

  28)《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

  29)《内蒙古自治区草原保护条例》;

  30)《关于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价和修编前期调研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133号);

  31、《关于规范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试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发[2005]207号)。

  2、相关规划

  1)《太仆寺旗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

  2)《太仆寺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6—2010)》;

  3)《锡林郭勒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4)《太仆寺旗旗域村镇体系规划(2008-2020)》;

  3、有关基础资料

  1)2003—2009年太仆寺旗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2)《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年鉴》2000200120022003200420052006年;

  3)《内蒙古自治区太仆寺旗统计年鉴》19961997199819992000200120022003200420052006年;

  4)2002—2007年太仆寺旗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5)《太仆寺旗土地资源》;

  6)《内蒙古自治区综合农业区划》;

  7)《太仆寺旗生态功能区划报告》;

  8)太仆寺旗1997-2008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

  四、主要任务

  针对当前土地供需中的突出矛盾和土地利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坚持从太仆寺旗经济社会发展阶段性特征和各地区实际情况出发,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土地管理,加强对土地利用的统筹协调和整体控制。围绕全旗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实现,规划期内土地利用的战略任务是:

  (一)切实保护耕地

  把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作为土地管理的首要目标,坚持先补后占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保障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尤其是基本农田;大力推进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工作,确保补充耕地质量,促进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太仆寺旗将实施土地整治工程,按照重大项目建设要求提出申请,为进一步巩固农业在当地国民经济的基础地位,促进当地农业经济的健康发展,保障农民收入稳步提高,改善生态环境,为国家的粮食安全保障作贡献。

  (二)形成城乡区域统筹的土地利用格局

  规划期内土地城镇化速度要与人口城镇化速度相适应,不断优化城乡空间布局,并与太仆寺旗区域发展战略相适应,按照点——轴发展规律,形成城市紧凑发展、城镇和农村居民点聚集发展的土地利用格局;统筹城乡土地利用,迁并整合农村居民点,对部分腾空的农村建设用地进行复垦;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加快旧城区改造,合理调整布局,优化产业结构,挖潜用地潜力。

  (三)控制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规模,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

  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整体控制作用,从严控制中心城区用地规模,审查调整各类相关规划和用地标准;充分利用现有建设用地,大力提高建设用地利用效率,严格执行闲置土地处置政策,积极引导利用其他土地和废弃地;充分发挥市场配置土地资源基础性作用,健全节约集约用地的长效机制。

  (四)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建设

  坚持保护优先、保护与建设并重的方针,以国家重点生态项目为支撑,以京津塘风沙源综合治理为重点,加强防沙治沙综合示范区、重点公益林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等生态工程建设。

  (五)完善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制定和完善太仆寺旗新一轮土地利用规划实施的相关规定,建立与太仆寺旗相协调的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城乡建设用地管理、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土地生态管理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监督、评价及反馈管理措施体系,加大土地利用违法惩处力度,不断提高规划的法律地位。

  五、规划期限与范围

   太仆寺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范围包括太仆寺旗行政管辖范围内的全部土地,包括宝昌镇、红旗镇、骆驼山镇、千斤沟镇、幸福乡和贡宝拉格苏木,总面积342613.50公顷

  规划期限为20092020年,2008年为基期年,2020年为目标年

  六、主要技术思路及步骤

  (一)主要技术思路

  1、注重基础数据的准确、及时、全面。

  本次规划修编工作以2008年太仆寺旗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数据成果作为基数,保证了基础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同时,技术人员深入到各部门、各乡(镇、苏木)调查,并且认真听取当地主要负责人对当地实际情况的反映意见,保证了基础数据的可靠性和全面性。

  2、抓住重点、突出特色地选定专题,并集思广益地完成规划修编的专题研究。

  1)为有针对性的体现太仆寺旗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及土地资源特点,由技术组与领导组共同对专题进行筛选,认真选定专题。

  2)为确保专题研究具有针对性,完成质量有保证,技术组组织多次研讨会,认真研究各专题是否切实可行,是否高瞻远瞩,是否具有理论深度与较高的技术含量,规划战略是否有突破和创新。

  3)专题成果讨论稿首先由领导小组审议后,再由规划修编办公室送往专家处进行盲审,技术组成员根据审查意见修改完善后,领导组再组织专家研讨会,认真论证方案,技术组成员根据再次审核意见,修改完善后送审。

  4)规划方案与专题研究,聘请区内相关行业的专家、教授做技术指导。

  3、科学编制规划大纲和规划文本

  1)为确保方案的切实可行,少走弯路,规划草案完成后,技术组与领导组共同学习优秀试点单位的成功经验,加强对方案的不断完善。

  2)领导组、技术组与规划修编办对大纲文本、说明进行了预审,提出修改意见。

  3)规划大纲的规划方案经反复论证后,规划领导组与各乡(镇、苏木)协调,协商一致后交由规划修编领导小组组织各有关部门审议。

  4)规划修编领导小组对规划大纲组织专家评审。

  5)规划大纲于20109月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审查通过后,认真深入地编制规划文本和规划说明等最终规划成果。

  4、采用先进技术制作规划图

  为确保调查数据的准确、客观,保持成果的延续性、现实性,确保规划成果达到较高水平,按照国家《土地利用调查技术规程》,进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图件绘制。主要是通过使用最新的测绘、遥感和地理信息系统等新技术、新方法,充分利用现有的航空摄影、卫星遥感资料,按照最新《全国土地分类》体系,本着满足国土资源管理需要、提高工作效率、节约调查经费、一查多用的原则,因地制宜开展土地利用现状更新调查,全面查清各种土地资源类型、面积、数量、分布和权属等现状,汇总统计各类土地数据,提高国土资源业务管理的信息化和现代化水平。

  考虑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具有现实性强、技术和政策结合紧密的特点,本次规划修编要确定以2005年太仆寺旗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数据为基础,规划修编专题研究为支撑,规划大纲为重点,土地利用规划与城市规划及相关规划相衔接的技术思路。

  (二)技术方法

  我国上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属于大范围、多层次的区域性规划,所采取的方法基本沿袭着自上而下的方法。而本次太仆寺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主要是采用公众参与法、系统工程法、信息管理技术的运用等多种技术方法相结合。这些技术方法的有机结合,加强了本次规划成果的科学性,提高了规划的可操作性。

  1、搞好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数据的核实与规划基数转换工作。按照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基数转换与各类用地布局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10号)和《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知道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5号)的要求,对现状调查数据与规划基数进行转换工作。

  2、加强土地利用重大问题研究。在调查工作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开展土地利用重大问题研究。太仆寺旗政府领导、国土资源局牵头采取多部门合作、多方协作的形式来完成。注重吸纳各行业、各部门的意见,充分借助有关高等院校和科研单位的最新研究成果,提高研究成果的科学技术含量和实用价值。

  3、进行多方案比较。从生态环境的保护、城镇经济建设发展、城乡一体化协调发展的角度出发,围绕规划目标,从社会、经济和环境等多方面入手,立足规划实施的条件,可行性效益及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拟定以耕地保有量、建设用地指标和基本农田保护为主要的多个供选方案,并从不同角度对规划方案进行评估和比较,综合平衡后得到最优方案。

  4、搞好协调衔接。做好与自治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太仆寺旗上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衔接工作。协调好与城市、交通、水利、林业等各部门的相关规划。

  5、加强专家咨询和公众参与。在规划修编的不同阶段及时召开旗县有关部门专家咨询会和自治区有关部门专家咨询会,不断对规划方案进行完善。征求各级政府对规划的意见,并对基本农田划定、建设项目空间布局、生态保护规划等重要内容和指标征求公众意见。

  6、高新技术的应用。在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土地利用重大问题研究、规划方案编制及规划成果制作和规划管理等方面积极采用遥感、地理信息系统等现代技术手段,借鉴和吸取太仆寺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交通、环保、农业发展规划等相关规划的编制经验,提高规划编制的效率和水平。

  (三)技术步骤

  按照太仆寺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的基本原则,结合修编工作的步骤,将规划编制分为前期准备工作阶段、调查研究阶段、编制方案阶段和上皮阶段四个阶段。

  其中:前期准备工作阶段包括确定工作任务、组织工作班子和制定工作计划和工作方案;调查研究阶段主要包括基础资料的收集、整理(旗域基础资料、土地资源与土地利用资料和有关土地利用规划的相关资料)、补充调查、进行基础数据转换、编绘土地利用现状图、专题研究、编写规划大纲及论证;编制方案阶段主要包括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方案、方案论证协调额编制规划成果及成果送审;上报审批阶段主要包括政府审议及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七、工作程序与内容

  (一)前期工作

  1、基础资料收集与整理

  收集规划修编所需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相关部门规划、历年统计和变更调查数据、以及各类图件等各种基础资料。

  2、调查研究

  就土地利用存在的重大问题深入各乡(镇、苏木),对不同土地利用类型、利用方式和利用特点,以及不同地貌类型、不同经济发展水平的地区进行详细调查,了解当地土地利用现状、潜力及存在的问题,以及公众对土地利用规划修编和规划实施管理的政策建议等。

  3、土地利用重大问题研究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要求,结合太仆寺旗实际情况,对有关土地利用重大问题深入研究,为全面开展新一轮规划修编打下扎实基础。本次规划修编,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专题研究:

  专题一:太仆寺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现状分析;

  专题二:太仆寺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供需分析;

  专题三:太仆寺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适宜性与潜力评价;

  (二)编制规划大纲及说明

  在规划思路上,明确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土地利用全局,以转变土地利用方式为主线,以严格保护耕地为前提,以节约集约用地为核心,以控制建设用地规模为重点,以强化规划实施为落脚点,提出未来12年的土地利用主要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并根据太仆寺旗十二五发展规划,综合各乡(镇、苏木)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和土地资源特点,采用太仆寺旗2008年第二次土地调查数据,依据《锡林郭勒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2006—2020年》下达的各项主要控制指标,进行各乡(镇、苏木)指标分解。按照新一轮规划修编的相关精神要求,编制规划大纲及大纲说明。

  (三)协调论证和修改完善

  1、多次召开专题座谈会和论证会,听取有关专家学者对太仆寺旗规划的意见,对规划进行充分论证。

  2、太仆寺旗国土资源局组织召开了太仆寺旗发改委、交通局、水利局、农牧局、林业局等部门参加的规划大纲部门协调会,广泛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与相关部门规划进行了协调。

  3、太仆寺旗国土资源局组织召开政府审议会,向太仆寺旗政府汇报。

  在充分吸纳各乡(镇、苏木)、各部门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修改完善规划大纲。充分体现了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的原则。

  (四)规划文本的编制与报批

  规划文本是结合大纲的研究成果,对土地利用进行详细规划。其主要是确定土地利用战略方向及主要目标;调整土地利用结构,优化空间布局;明确区域土地利用调控方向,进行土地利用功能分区;确定中心城区及其调控目标、原则等;明确土地利用重大工程,落实重点项目;提出土地利用管理重点措施及规划实施保障措施等。同时,要完成规划图件的编制。编制完成后,进行部门论证,广泛征求各部门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修改后,由太仆寺旗人民政府报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审查。

  八、组织与分工

  (一)组织领导

  为保证太仆寺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顺利开展,太仆寺旗专门成立了太仆寺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的组织实施,领导小组组长由太仆寺旗委常委、旗政府副旗长担任;领导小组副组长由太仆寺旗政府政协副主席和太仆寺旗国土资源局局长担任;领导小组成员由太仆寺旗国土资源局分管副局长、太仆寺旗发改局局长、太仆寺经济局局长、太仆寺旗交通局局长、太仆寺旗建设局局长、太仆寺旗农牧业局局长、太仆寺旗林业局局长、太仆寺旗科技局局长、太仆寺旗扶贫办主任、太仆寺旗旅游服务中心主任、太仆寺旗水利局副局长、太仆寺旗气象局局长、太仆寺旗各国土资源所所长。

  同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太仆寺旗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兼任,办公室成员由旗国土资源局建设股和办公室人员组成。

  (二)技术分工

  太仆寺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由太仆寺旗国土资源局全面组织,聘请内蒙古国地土地整理规划设计有限责任公司(规划资质为甲级)为技术承担单位,以保证规划修编成果的高水平、有实效。

  九、工作进展情况

  (一)准备工作阶段(20097—8月)

  太仆寺旗国土资源局成立规划修编领导小组、办公室、专业技术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太仆寺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由内蒙古国地土地整理规划设计有限责任公司承担完成。同时开展资料收集工作。

  (二)规划修编前期工作阶段(20098—20099月)

  按照《关于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价和修编前期调研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133)的要求,太仆寺旗国土资源局与内蒙古国土土地整理规划设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了太仆寺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价工作,全面分析规划实施效果,促进太仆寺旗落实规划目标、任务和各项政策措施,同时通过总结正反两方面经验,提出改进规划工作的对策建议,作为修编规划和加强规划实施管理的基础和依据。

  20056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意见》(国办发[2005]32号)文件,按照(国办发[2005]32号)文件;20058月,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下发各盟(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转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及前期工作有关文件的通知》(内国土资字[2005]547号);200599,国土资源部印发《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中四查清、四对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太仆寺旗国土资源局按照国土部和自治区国土厅的要求,积极组织开展四查清、四对照(即查清规划期内新增建设用地总量,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确定的发展目标对照检查;查清闲置土地和低效用地数量,与规划确定的节约用地挖潜目标对照检查;查清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有量,与规划保护目标对照检查;查清违法用地数量和处理情况,与违法用地的处理要求对照检查)工作,形成太仆寺旗四查清、四对照工作报告,按照要求上报国土资源部;同时结合太仆寺旗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了太仆寺旗土地利用现状分析等3个土地利用重大问题的研究,形成太仆寺旗土地利用现状分析、太仆寺旗供需分析、太仆寺旗土地适宜性与潜力研究,作为规划修编的基础依据。

  (三)规划大纲编制阶段(20099—200912月)

  按照《锡林郭勒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和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内国土资字【2009354号)文件的相关要求,太仆寺旗国土资源局与内蒙古国地土地整理规划设计有限责任公司积极开展大纲的编制工作,主要工作包括主要用地指标分解方法、规划大纲及说明内容的研究、规划专题图件制作等项工作。并行成了指标分解初步方案、规划大纲及说明的初稿。

  201012月,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规划处组织土地勘测规划院、土地整理中心和土地储备登记中心等单位的专家对《太仆寺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20092020年)》进行评审,原则通过《太仆寺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20092020年)》。

  (四)规划文本及说明编制阶段(20107—201012月)

  规划大纲批复后,根据专家组提出的建议、国土资源部《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51号)和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盟市级大纲及成果审查手册>的通知》(内国土资字[2009]469号)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提出的新要求,以及内蒙古自治区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的总体部署,在《太仆寺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20062020年)》基础上,认真地进行了修改、完善和充实,编制形成了《太仆寺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92020年)》文本、说明、专题及图件成果。

  十、主要成果

  根据太仆寺旗实际情况及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的要求,在本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中,我单位完成以下规划成果:

  (一)文字报告

  1、太仆寺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专题研究报告

  太仆寺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现状分析;

  太仆寺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供需分析;

  太仆寺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适宜性与潜力评价;

  2、规划大纲成果

  《太仆寺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2009~2020年)

  《太仆寺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说明》(2009~2020年)

  3、规划文本及说明成果

  《太仆寺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9~2020年)

  《太仆寺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说明》(2009~2020年)

  4《太仆寺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9~2020年)工作报告。

  (二)必备规划图件

  1、太仆寺旗土地利用现状图;

  2、太仆寺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3、太仆寺旗中心城区土地利用现状图;

  4、太仆寺旗中心城区土地利用规划图;

  5、太仆寺旗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图;

  6、太仆寺旗土地整治规划图;

  7、太仆寺旗建设用地管制分区图;

  8、太仆寺旗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布局图。

  (三)电子成果

  规划文本、说明、专题以及图件的电子版。

  十一、工作经验及建议

  (一)工作体会

  1、领导重视是搞好规划修编工作的关键

  太仆寺旗政府始终把规划修编工作作为政府的一件大事来抓,领导的高度重视使规划修编工作摆在了十分突出的位置,全旗各部门和各乡(镇、苏木)都十分重视本项工作。另外,以旗政府副旗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不仅在解决重大问题上发挥了重要作用,而且在具体工作开展上也起到了督促检查的作用,从而使整个工作得以按计划按程序顺利进行。由此可见,领导的高度重视为本项工作的开展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

  2、准确把握最新政策和规范性文件是搞好规划修编工作的重要保障

  要在新形势下,探索土地利用和管理的新思路,使规划成果能与实际相结合,就必须充分理解文件精神、内涵和要义所在,这对规划修编工作的重点内容及主要方向把握和定位提供了重要保障。

  3、各部门的支持是搞好规划修编工作的保证

  规划修编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关注度高、政策性强、技术含量高、工作量大的工作,涉及到了各相关部门及各乡(镇、苏木),各相关部门及各乡(镇、苏木)在工作中积极配合,协助提供资料,使该项工作的调查数据更加翔实完善,提高了工作质量、加快了工作进度。

  4、充分准备和实地调研是搞好规划修编工作的基础

  在该项工作进行前,进行了有关组织和人员的准备,并制订了详细的工作方案。实地调研期间,我们通过实地考察,校勘基础数据,使数据资料尽可能地反映真实情况。实地调研为指导规划分区,确定规划目标,落实各项建设用地规模奠定了良好基础,从而也将为规划具有较强的操作性提供了前提。

  5、应用先进技术手段是成果科学性的保障

  此次规划修编工作运用了先进的办公软件和地理信息系统技术,在WORDEXCEL上完成了调查资料的输入、整理和分析工作;在分析过程中应用SPSS YAAYIP软件进行聚类分析、主成分分析、层次分析等;在图形处理过程中,应用CADMapGISArcGIs 等软件进行了对所收集的各类图件进行编辑和分析。多个软件相互配合、取长补短,保证了成果的科学性、完善性和美观性。

  (二)相关建议

  1、做好衔接协调

  各类与土地利用相关的规划要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所确定的建设用地规模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度用地安排也必须控制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之内,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安排的,必须及时调整和修改,核减用地规模。

  2、严格规划实施

  规划修编完成后,要加强规划的实施管理,划定的基本农田要实行永久性的保护,除大型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用地需要改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外,其他一般不得修改或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布局。

  3、扩大公众参与范围

  鼓励公众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增加规划的社会可接受性和可操作性,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具有重要的意义。因此要采取多种方式和渠道,扩大公众参与范围,寻求一条具体的、切实可行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公众参与之路,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真正体现公众利益,服务于公众。

  4、制定配套法律法规

  法律、法规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的依据,是保障规划实施的根本。通过建立规划法律体系,可以明确规划的法律地位,规范管理者和用地者的行为,有效保障规划的实施。因此,建议尽快制定并完善配套法律法规,明确相关规划实施机构的管理职责、管理程序以及规划调整的权限、违反规划的惩处措施等。

  5、严格执行城市用地规模审核制度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规划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控制城市用地规模,实行用地规模服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设项目服从城市总体规划的双重管理。重点审批人均用地标准,人口基数和城镇化水平,确保城市各类非农业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规划确定的范围之内,引导建设项目走城市内部挖潜的道路,提高土地利用集约水平。

  6、加强土地用途管制和基本农田保护管理

  按照对农地和非农地实行严格用途管制.的要求,控制农地转为非农建设用地,明确责任,严格管理,全面实行《土地利用规划建设项目用地选址书》制度。尤其要严格控制基本农田转变用途,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用地确实无法避开基本农田的,应经法定程序修改规划并严格审批。禁止占用基本农田进行城镇、村庄、开发小区建设以及建房、建窑、建坟或擅自挖塘养典、挖沙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等。

  7、强化执法检查和监察力度

  对违反规划、擅自改农地为非农业建设用地要作为大案坚决查处。同时,要加强土地利用的动态监测,及时掌握和发现土地利用的新变化和新问题。

  8、构建规划管理的信息化系统

  积极探索运用计算机和3S技术,建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的动态监测、分析、调控运行系统。采用先进技术,扩大遥感监测的覆盖面,实现对规划实施情况的快速监测和跟踪管理,为规划实施提供可靠技术保障。

附件下载:
相关文章:
 
  最新动态   更多>>
“数字锡林郭勒”地理空间框架建设项目顺利通过验收
365体育注册对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进行部署
365体育注册开展执法监督检查和动态巡查工作检查
锡盟国土资源局第二党支部开展庆祝党员“过政治生日”活动
锡盟国土资源局开展《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
 
  图片新闻   更多>>
QQ截图20171214091529.jpg
锡林浩特市国土资源局召开...
QQ截图20171214085725.jpg
多伦县国土局对煤矿进行井...
 
旗县工作动态   更多>>
锡林浩特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印制办证指南提升服务水平
锡林浩特市国土资源局召开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议
锡林浩特市国土资源局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宣讲月活动
太仆寺旗两个工地整治项目工程复核工作结束
太仆寺旗土地整治项目后续工作接近尾声
 
在线访谈  
更多
W020160519557310751733.jpg
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筑牢...
嘉宾: 国土资源厅副厅长赵大勇
时间: 2016-11-10
 
更多>>  
QQ截图20161212113705.jpg
国土部严查强征强拆行为 防...
发布时间: 2016-11-16
草原圣境-多彩西乌.jpg
草原圣境-多彩西乌
发布时间: 2016-0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