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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时间
2017-03-03
主题
外省单位备案
咨询内容
外省单位测绘资质、固体勘察资质备案都需要携带哪些资料如果可以请给一个相关部门的电话。
回复时间
2017-03-08
回复内容

    倪先生,您好!首先感谢您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的咨询我们已经收到,针对您咨询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凡是在我区从事地质勘查活动的区内地勘单位,均应按照地质勘查项目所在区域,到盟市国土资源局进行地质勘查资质备案。跨盟市行政区地质勘查项目中,按照探矿权或采矿权所申报的盟市进行备案;开展基础性、公益性地质调查工作的,按照工作区域较大的盟市进行备案。

    地质勘查单位资质备案应提供以下资料:

   (一)《地质勘查资质备案登记表》

   (二)地质勘查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资质单位公章)。有协作单位的还应提供协作单位的勘查资质证书复印件。


关于测绘资质携带资料具体回复如下:

备案资料:

1、资质单位营业执照(目前多数为“三证合一”证照)。

2、测绘资质证书(副本)。

3、资质法人与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资质单位公章并附委托证明材料。

4、作业人员资格证书(甲级单位不少于5人备案)和资质单位雇佣或聘用合同复印件(加盖资质单位公章)。

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作业人员资格证书验原件留存扫描件加盖资质单位公章。

其他资料,均需提供扫描件加盖资质单位公章。

联系电话:8223751